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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课堂|12个安全生产“十不准”(三)
时间:2019-04-15 09:42:00 来源: 作者:

三、施工现场“十不准”
1
 
不戴安全帽,不准进现场。

 

2
 
酒后和带小孩,不准进现场。

 

3
 
井架等垂直运输不准乘人。

 

4
 
不准穿拖鞋、高跟鞋及硬底鞋上班。

 

5
 
模板及易腐材料不准作脚手板使用,作业时不准打闹。

 

6
 
电源开关不准一闸多用,未经训练的职工,不准操作机械。

 

7
 
无防护措施不准高空作业。

 

8
 
吊装设备未经检查(或试吊)不准吊装,下面不准站人。

 

9
 
木工场地和防火禁区不准吸烟。

 

10
 
施工现场各种材料应分类堆放整齐,做到文明施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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