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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课堂|12个安全生产“十不准”(四)
时间:2019-04-18 09:43:00 来源: 作者:

四、安全行车“十不准”
1
 
不准酒后驾驶车辆。

 

2
 
不准私人动用公车,完成任务后严禁车辆不归位、乱停乱放。

 

3
 
不准超载、超速、超员。

 

4
 
不准将车辆交他人驾驶。

 

5
 
不准带故障出车。

 

6
 
不准让车不让速,严禁占道行驶。

 

7
 
不准穿拖鞋、背心、短裤驾驶车辆。

 

8
 
不准(大雾天)事先不请示冒险驾驶车辆。

 

9
 
不准与乘车人闲谈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。

 

10
 
不准强行超车、变道和繁华地段超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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